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
发布于:2019/8/16 点击:527
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用能单位提供的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改造、建筑节能改造、光伏发电等类别的服务。
认证从服务能力、过程控制、服务绩效三个方面对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质量进行综合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对相应专业范围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确定为5个等级。即AAAAA、AAAA、AAA、AA、A级。
1.《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要求》(RB/T 302-2016);
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规则》;
1. 无不良记录及违法违规行为;
2. 近三年至少有一项以上已正式投运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3. 正式投运项目的累计节能量应达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要求》(RB/T 302-2016)的最低要求;
1、规范合同能源服务协议双方的履约行为;
2、强化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的专业能力;
3、科学指导合同双方核算节能量;
4、提升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的品牌信誉能力。
国家政策需求:2015年4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低碳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管理等机制。《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等多个国家和行业规划文件均提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市场竞争需要:随着国家行政审批改革及政府职能转变,有关节能服务公司的国家发改委备案制度、工信部推荐制度均已取消,北京、上海等地方备案制度也基本终止实施。与此同时,节能服务产业处于市场竞争非常激烈的时期,急需一套规范化第三方评价机制对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能力认可,支撑节能服务公司参与市场投标等竞争活动。
品牌提升需要: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于2016年底正式发布了认证认可行业标准RB302-2016《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要求》,推动建立了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制度,将有效承接发改委、工信部等相关政府部门备案推荐职能;有助于帮助节能服务公司提升服务水平,规范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过程,提升服务效果和客户满意度;有助于用能单位、金融机构等相关方对其选择和认可;提升节能服务公司的品牌信誉。
1、节能改造场审核
依据贵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类别分别进行绿色照明、电机系统节能、建筑节能、光伏发电、能量系统优化、余热利用、锅炉(窑炉)改造等7个领域的现场评审,原则为每个领域前往1个项目现场,通过文件资料和记录查阅、人员询问、项目档案调阅、客户及相关方访谈、等方式对贵公司提供服务的能力、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过程的保障能力、以及服务绩效三大方面进行审核。
2、合同能源服务能力、过程控制及绩效水平分析
依据贵公司现场审核情况编写评价报告,其中涉及评价标准,服务能力、服务过程、服务绩效等内容,主要包括:
(1)服务能力评审涉及管理体系运行、技术提供能力、人力资源配置、资金保障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等方面,以衡量认证委托人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所具备的能力水平及潜力,具体要求参照《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要求》执行;
(2)服务过程评审涉及用能状况诊断、项目设计、合同管理、生产与采购、改造/施工、运行与维护、节能量测量与验证等服务过程,对服务过程质量控制及保障能力进行评审,具体要求参照《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要求》执行;
(3)服务绩效评审重点针对组织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绩效指标,包括累计项目数、累计节能量、项目平均投资回收期、客户满意测量和结果、资质和口碑等方面,具体要求参照《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要求》执行。
3、颁发认证证书
认证机构对审核组提交的审核文件进行评定、组织行业技术专家实施服务认证评审及对综合评估推荐结果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向申请方颁发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书和评审报告。